《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》印发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》,推动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、常态化、制度化,引导和约束各地严格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划经济社会发展。
《意见》明确从综合配套措施、水资源管控措施、土地资源管控措施、环境管控措施、生态管控措施、海域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管控机制建设,从建设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、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、建立监测预警评价结论统筹应用机制、建立监测预警评价结论统筹应用机制等方面进行管理机制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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